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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 123日在裕民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裕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立满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稳定发展有担当

(一)深化反恐严打专项行动不放松适应反恐维稳转入法治化常态化深刻认识法治化才能常态化、常态化必须法治化的内涵。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坚持“两个基本”,依法精准打击

(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成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建设方案》,从5个方面17个具体内容规定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推进常态化机制建设工作。

(三)积极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挖掘个案背后的行业性、系统性等共性问题,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采纳率达100%。以检察建议促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不断做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5件,严格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依法全部按时办理答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9场次“法治基层行”活动4场次。

精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裕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蓝”护航民营企业实施方案》,与县工商联签订《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办法》,成立裕民县人民检察院驻企业法律服务站,主动上门了解企业所需,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讲13场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7次,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认真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件2人;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办理洗钱犯罪2件2人。

不断增进各族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司法救助紧盯“四救”做到力度不减,着眼“救急、救残、救学、救长”,2020年办结的5件10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完成了两轮回访。根据《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乡村振兴局的沟通联系,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摸排裕民县符合司法救助的退役军人与农牧民群众,2021年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批捕3人,起诉3人;宽严相济审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1件2人,在附条件不起诉后2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亲职教育和帮扶帮教建立1名检察官+1名校长+N名班主任”沟通模式,开展进校园法治宣讲7场次;针对旅馆酒店监管漏洞,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全力清除侵害未成年人“隐秘角落”,此做法被《新疆法制报》宣传报道

二、牢记职责使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作为

(一)秉持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9件20人,批准逮捕13件13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23件132人,提起公诉案件93件118人;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捕7人,不诉34人。不捕率35 %,位列地区第一,不起诉率22.15%;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为93.54%、97.75%;加强检监衔接配合,审查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4次,积极主动与塔城市看守所对接,准确掌握代押人员情况。

(二)坚持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08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8件,共为35名农民工讨回工资25万余元;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件,向法院执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件;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9件;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6件,发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13民事监督案件数量、质量不断提升,“刑强民弱”状况明显改变。

(三)助推依法行政做实行政检察。围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共同法治目标,积极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共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7件。其中,受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对受理的2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均已向行政机关发出改进工作类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均已回复。行政检察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水平,实现了新突破。

(四)关注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类26件,食品药品领域类14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类4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类1件,资源保护领域类6件,共他类型案件13件。适时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整改效果“回头看”专项活动,确保每一份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形成了“办理一件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对标时代需要,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有成效

(一)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学-思-研-践”专题学习闭环机制目标,着力抓好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重点抓好课前“预习功”、课中“领悟功”“研讨功”、课后“实践功”,先后开展专题读书班3期,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党课6场次,开展各类宣讲活动6场次;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了“三八”国际妇女节·诵读党史活动、“赏读毛主席诗词·学中国共产党党史”“党史检史激励我成长”等系列主题活动结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梳理出为民办实事28个大项若干小项,全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4场次。

高起点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聚焦“四项任务”,抓好“三个环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质量完成了教育整顿各项任务成功迎接中央第十六督导组下沉督导,多项工作经验做法得到驻点指导组的充分肯定。率先在全地区为干警开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属彩铃,拍摄“三个规定”抖音小视频,制作了“百名党员好故事·献礼建党100周年”先进事迹宣传片。通过教育整顿检察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高站位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党组切实担当主体责任,把党建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全面做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工作,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系列活动。以创建“四强党支部”为目标,狠抓支部标准化建设,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检察人员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高要求抓实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地委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和县委“干部作风转变年”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四不直接管”、“三重一大”等制度严守职业准则,落实“三个规定”,推进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常态化,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1件。扎实开展第23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不断增强纪法意识,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支持配合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四、接受人民监督,规范检察权力运行有实招

持续打造阳光检察。以日为单位实时公开程序性信息案件114件,公布生效的起诉书等法律文书79份,发布重要信息13公开率达到100%。积极开展电子卷宗的制作和使用工作,制作电子卷宗175册,充分保障律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的公开查询需求,共接待申请律师阅卷共10件次开展检律协商联席会议2次,研商制定了《裕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律协商工作制度》,推动检律定期会商机制落地生根,合力促进新时代检律良性协作互动。

持续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加大听证力度,坚持“应听尽听”原则,建立公开听证常态化办案机制,切实增强司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检察工作更公开、更透明。公开听证案件69件72人,听证案件人数占比36.8%,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上门走访交流、接受定向视察等方式,展示检察工作。先后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场次邀请代表、委员12人视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审查,零距离接受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相关要求,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 5次,确保人民监督员独立发表监督意见、深度参与办案活动。

持续加强检察宣传力度。既要有做功,也要有唱功,“两微一抖”新媒体矩阵影响力持续提升,意识形态宣传阵地作用持续强化。充分运用裕民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开通“教育整顿进行时”“我为群众办实事”“百年党史领悟初心”三个专栏,立体式、全方位、多角度讲好裕民检察故事发布各类信息751篇,原创356篇,被各类平台采用69篇;让检察好声音突破检察圈、法律圈,融入人民群众的朋友圈。

各位代表裕民检察各项工作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政府大力支持,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前提和根本保证。

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简单办案、机械司法现象依然存在,办案“三个效果”还有提升空间。二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缺乏,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一定认真对待,深入研究,积极破解。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裕民县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建设安定团结、生态宜居、美丽幸福的新裕民贡献检察力量。

一、始终把握检察工作政治属性,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以能动履职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实在在落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从基本、基础和常规做起,着力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更加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始终。

二、始终把握检察工作职责使命,护航裕民稳定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主动对标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找准履行使命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为裕民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增力赋能。深化严打专项行动和扫黑除恶斗争,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创新,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关注函、检察提醒函等方式,切实把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要求,推进检察普法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建设。

三、始终把握检察工作时代要求,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必须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创新检察履职方式,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坚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注重办案质效与监督刚性,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落实精准监督,提升民事、行政检察质效,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损害公益问题检察攻坚战

四、始终把握检察工作重要保障,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深化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摒弃“收收心”“歇歇脚”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继续抓好顽瘴痼疾整治、制度机制建设,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扎实做好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强化检察人员考核,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通过科学管理不断提升检察生产力、战斗力。组织开展案例讨论小课堂、案例撰写集训等,培养一批懂业务、会办案、能写案例的复合型检察人才。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优异的检察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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