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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9日在裕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裕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秋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特邀、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在县委和地区检察分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及县委扩大会议精神,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实现“平安裕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聚焦总目标,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惩防并举,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64件105人,审查后提起公诉60件102人,不起诉3件4人,提起公诉的案件,经法院开庭审理后,均作了有罪判决。2017年我院办理非法持有极端宗教思想物品案1件,在办案中严格执行严打案件快捕快诉的工作要求。

  (二)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化解轻微刑事案件2件3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工作,年初与公、法两机关联合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施细则》,规范了封存流程,并对今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实行犯罪记录封存, 向公安机关送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告知书》,向本院案管办和档案室发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对该案的案件材料作封存处理,使涉案未成年人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三)健全制度,加强控告申诉工作。2017年,受理来信来访17件次,其中受理控告8件;按首办责任制分流民行科5件;分流自侦部门2件;受理举报线索1件,初核1件;直接答复8件。控申举报接待室共接待来访群众15人次,对待来访群众均能做到耐心倾听诉求、依法依规办理,来访秩序良好。

  二、聚焦总目标,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文明办案。共受理初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4件4 人,其中立案侦查1件1人,不立案3件3人,审查终结2件2人,其中1件经法院审理作有罪判决,1件移送我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严格执行《律师法》的规定,切实尊重和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重视听取律师意见建议。2017年,我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没有发生违纪违法办案行为。

  (二)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今年以来,裕民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普法教育,采取板报、讲座、宣传栏等形式,抽调各业务科室骨干积极开展宣传普法活动,制作普法宣传板报4期,发放普法宣传单700余份,并组织4名干警参加了塔城地区广播电视台法制讲坛栏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我院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警示教育全县广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共接待来访人员1500余人次;积极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查询行贿犯罪记录72次,涉及109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充分保障了我县招投标工作的健康运行。

  三、聚焦总目标,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更加扎实。2017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3件3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8件27人,不批准逮捕10件11人。提前介入刑事案件2件2人,向公安机关发《提供法庭所需证据意见书》26件。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召开联席会议3次;加强审查起诉案件证据移送工作,强化公、检、法在刑事工作中的衔接与配合,构建司法协同机制,提高刑事工作质量和效率,2017年共讨论重大、疑难、复杂、非法持有极端物品类案件8件。

  (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更加有力。2017年,共受理各类申诉案件11件20人,建议提请抗诉1件3人,不支持10件17人。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摸排梳理出8家商业开发公司拖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700余万元,通过催缴已收回95.5万元,其它已经向负有履行职责部门发检察建议8份,督促其依法提起诉讼。

  (三)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更加有效。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作用,在加强对超期羁押、脱管漏管等问题的专项工作检查力度的同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2017年,共依法监督社区矫正人员36人次,没有发生脱管、漏管等情况。检察诉讼环节和监管场所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留所服刑罪犯143人次,均未发生被监管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事故和超期羁押。6月20日,迎接了自治区检察院对我院监所二级达标的评定。

  (四)案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2017年案管部门集中受案98件,接收卷宗187册,审核案件100件,建立案管办每日网上巡查与办案人自审相结合的审查制度,定期开展系统规范化应用专项检查活动,逐案开展流程监控。以日为单位实时公开129案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布生效的起诉书等法律文书33份,积极开展电子卷宗的制作和使用工作,共制作电子卷宗75件120册。充分保障律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的公开查询需求。

  四、聚焦总目标,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整治“四风、四气”为重点,以促进工作落实为目的,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学转促”专项活动,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以讲党课、素质夜校、研讨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全年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学习效果测试8次,撰写心得体会100余篇,开展12次“5+X”主题党日活动。分专题开展了“落实总目标,裕民怎么办”大讨论活动3次,参加县机关工委组织的“学转促”专项活动知识竞赛,获三等奖。组织开展了全院“发声亮剑”系列活动和同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作斗争专项考核工作,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总目标”意识,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 

  (二)加强检察文化建设。2017年共撰写了21篇理论调研文章,编发内部刊物《裕民检察》1期。组织干警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入党经历”主题活动。以“防止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妇联、团委、教育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借助“两微两端”平台(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企鹅号客户端),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积极参与了自治区检察院“聚焦基层看检察”接力活动,通过“两微两端”发布了16个主题板块的内容,24小时阅读量达到10.3万次,进一步向广大网民宣传了裕民检察,进一步实现检民互动零距离,有效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和知晓度,从而达到弘扬法治正能量的目的。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和纪律作风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四不直接管”、“三重一大”等制度,在全院推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以及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坚持“一案三卡”“一案一表”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组织观看了《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人民的名义》等一批警示教育片;严格执纪问责,对照“学转促”专项活动十项整治先后通报问题6起,通报批评10人次,并对通报人员进行约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切实教育干警提高认识,转变作风。

  (四)加强检务保障工作。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务保障在实现检察工作持续、科学发展的基础作用,2017年先后投入51.8万元对机房进行升级改造,完成专网分级保护建设;投入19.5万元完成了远程视频接访工程建设,在监管场所和控申接待室分别安装了监控设备。完成2017年之前的文书档案和诉讼档案归档工作,顺利通过了自治区一级档案达标的复验。

  (五)全力配合好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坚持把学习作为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前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配合裕民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做到思想政治工作全覆盖。与干警面对面谈心交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转隶干警面对面谈心谈话,引导大家正确认识改革,引导干警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确保了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五、聚焦总目标,不折不扣完成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一)扎实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建立联系台账,完善联系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将“十二项贴心活动”贯穿始终,并按照要求完成了规定走访次数,先后开展了共办家庭餐会、融情文艺汇演、共同重温入党誓词、民族团结座谈会、共勉爱国情怀“我是中国公民宣誓”等联谊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结亲周”活动,分三批次前往结亲户家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面对面地向群众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县委“33211”扶贫帮困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县检察院27名干警帮扶39户123人,做到工作到村、扶持到户、责任到人。认真制定帮扶措施,全面落实帮扶责任,严格按照“六看、八问、八核对”的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全院干警捐款捐物,慷慨解囊,为帮扶户购买生产生活物资。在大力宣讲党的惠民政策的同时,全面了解存在的具体问题困难,将相关情况逐项登记在册,并在干警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全力予以帮助解决,帮扶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帮扶户全部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顺利完成了脱贫攻坚的各项规定动作。

  (三)认真做好常态化维稳安保工作。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自治区党委“9.29”、“10.16”会议精神,牢记“四句话、四件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全院干警三分之二下沉新地乡团结西村,入户走访、扶贫帮困、值班巡逻,形成了齐心协力保稳定的强大合力,顺利完成了国庆节暨党的十九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安装了访客及可视门禁系统、一键式报警装置、防冲撞设施,更换了高清摄像头20个,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应急演练14次。

  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的能力与担负的职责还不完全适应,法律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个案指导还不够积极主动;检察官的政治素养、知识结构和法律专业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司法工作的需要,专家型检察官群体尚未形成;二是检察工作如何更好地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探索还不够;对法律监督中的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不够;三是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协调发展的机制还不完善。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今后,我们将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各项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把握依法治县基本方略,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为建设生态法治幸福和谐裕民努力奋斗。

  一、坚持以聚焦“总目标”为主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地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反恐维稳“组合拳”,在事关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问题上发力,全力打好“三场硬仗”、打赢“一场人民战争”,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两个基本”,坚持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强化捕、诉衔接,做到快捕快诉。持续开展“挖、减、铲”专项行动。把法治宣传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加强对国家法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侵袭,铲除暴恐活动滋生土壤,夯实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法治基础。

  二、坚持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从申诉和办案中发现可能有错误的案件,要坚持严格依法办理和纠正。加强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强看守所执法和监督工作,严格落实监管场所工作制度,确保看守所执法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文明接待室工作,认真按照《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抓好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工作,做好以案释法,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强化公益诉讼宣传,拓宽案源渠道,通过采取口头建议、检察建议、督促诉讼、依法起诉等多元化手段,有针对性的推进开展公益诉讼。

  三、坚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司法改革工作,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的主体地位,严格执行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办案权限和司法责任;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完成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书记员等级评定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深化检务公开改革,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四、坚持以执法规范化为重点,着力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依法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建立控告、申诉案件“一体化”息诉化解机制,尝试建立民事行政案件接待日,探索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机制。着力从办案程序监控、办案质量评查、办案态势研判、风险评估预警这四个方面开展督查,坚持季度通报制度,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办案分析研判,督促和引导办案工作规范开展。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该公开的一律按要求公开,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进一步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在拓宽公开方式上下功夫,开展好“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乡镇、村队(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服务,不断提升检务公开实效。

  五、坚持以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为保障,着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干警头脑,进一步抓好党章和“两准则四条例”的学习,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和《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意见》,确保检察干警忠诚于党,永葆忠诚担当的政治品格。巩固拓展“学转促”专项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定力抓好作风建设,扎实做好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切实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抓严抓实抓到位。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树牢“四个意识”,找准定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紧紧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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