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0日在裕民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司元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特邀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在县委和地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县委十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裕民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8人,提起公诉106人,同比分别上升31%和70%;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9件11人,同比分别上升800%和900%,其中,查处乡科级7人;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2件;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况21件次。
在地区检察系统2015年度工作考核中,取得了综合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命名为2015年度“全疆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以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为首要任务,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一手抓打击,一手抓教育疏导,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略…………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逮捕犯罪案件22件56人,审查后,批准逮捕20件4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43件101人,审查起诉本院反贪、反渎案件6件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6件106人,移送分院审查起诉1件1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件2人。追诉漏罪11人,追诉漏犯2人。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和社会面安全防控工作,结合办案研究犯罪规律及对策,撰写了23篇理论调研文章,被《塔城检察》刊物采用6篇,《塔城法学》刊物采用1篇,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推进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二、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办重大工程建设中的犯罪,依法保障国家投资安全。县检察院及时跟进重点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实施等领域,依法惩治贪污、挪用、骗取国家投资等犯罪活动。坚决惩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坑农害农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开展查办专项资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扶贫资金运营背后的渎职犯罪嫌疑人1人。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矛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件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不起诉1件1人。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办理群众信访50件次。加大检察长接访力度,全面推行约访、下访、回访等制度。积极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帮教转化、回访考察等工作,深入推进刑事和解、社区矫正、检调对接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以突出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为抓手,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突出查办和预防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以及腐败高发易发涉农涉牧领域的职务犯罪。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11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件6人,其中:行贿案1件1人,受贿案3件3人,贪污案1件1人,对单位行贿案1件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5人,其中:玩忽职守案件2件2人,挪用特定款物案件1件3人。在查办自侦案件过程中,采取全院一盘棋的做法,统一指挥,打破科室界限,整合办案资源。打破了以往反贪部门、反渎部门之间狭隘的部门主义思想,充分发挥一个拳头的力量优势。及时向县纪委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实现了资源共享;主动融入地区检察院侦查一体化大格局,适时争取地区检察院的指导和支持,建立起横向沟通协作、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专项预防,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7件次;接待了地区及本县62个部门55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我院的廉政教育基地;选派业务素质强的干警给组织部门拟提任、转岗的干部、一中师生、县农业银行职工、县看守所民警等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为全县各单位主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350余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撰写完成了《2015年裕民县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分析报告》,受到地区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四、以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为重点,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诉讼监督力度。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着重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进行了监督,没有发现违法问题;对侦查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2次。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面执行了《关于开展执行活动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2015年,监督县看守所送监外执行刑罚15人,没有发现违法问题。深入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工作,严格执行换押制度,掌握在押人犯有关情况,杜绝了违法羁押问题。
五、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不断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建设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着力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健全了独立案管办公室,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现了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两法”,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切实尊重和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重视听取律师意见,严格执行《律师法》和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会签的《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执业律师联系协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坚持把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作为重点,着力推进案件信息查询、重大案件信息和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通过互联网适时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和终结性法律文书案件1件。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6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县检察院参观座谈。开通了县检察院新闻客户端、微博、微信,在检务公开、服务群众、舆情研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以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为核心,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按照县委和地区检察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了邹碧华、于敏、李林森等人心系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鞠躬尽瘁创业干事的典型事迹。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及“一把手”管理监督和素能培训。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岗位练兵等活动,派员参加各类专项培训7期21人次。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努力让群众得到实惠。按照“三严三实”活动要求,积极把“访惠聚”工作作为教育活动实践载体,先后6次深入吉也克齐村,与村两委干部、部分党员、群众座谈,按照上级“精准扶贫”要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组织全院干警对吉也克齐村进行义务劳动5天,共清理巷道2公里。为吉也克齐村购买打草机1台,投入10万元在吉也克齐村安装了覆盖全村的监控设备。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院党组根据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廉政教育力度。针对干警中存在的热点问题,利用上党课、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现实思想教育,并针对反映出的实际情况,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在办案过程中要求干警防微杜渐,坚持“一案三卡”制度(《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全院干警不越黄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院党组还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解意见》,将领导职责和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党组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领导,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在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中,紧紧围绕“守纪律讲规矩,践行‘三严三实’,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这一主题,共组织开展了4次专题学习,向全院干警发放了家庭助廉倡议书,全院党员干警均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4次党风廉政专题测试,积极参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党的纪律和规矩有关内容的网络答题;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影片4次,通过警示教育,加强了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开展“忠诚”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上级院的安排部署,县检察院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了“忠诚”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认真制定了《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忠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方法步骤以及措施要求。开展了“忠诚教育讲座”活动,由院主要领导为全院干警以“忠诚”为主题进行专题讲座;组织全院年轻干警举办了“忠诚于党,践行法治精神”主题演讲,召开了以“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为主题的干警座谈会,学习了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丁殿勤等10位检察干警的先进事迹,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明确前进方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做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优秀检察干警。
(四)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成立了党组书记为组长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围绕案件管理、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预防、司法警察等部门和环节,制定了《裕民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五个对照”进行自查,共梳理出各类司法不规范问题15条。在自查过程中,我院通过设立信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走访各相关单位等方式敞开大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在立体式查摆和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将各科室和干警逐项分析、层层梳理查摆出的问题以及收集到的各界意见建议,认真对照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十个方面的具体表现,深刻剖析原因。我院共查找出问题28个,其中重点问题5个,一般性问题23个。针对这些问题,梳理分类,能立行立改的,严格落实已有制度;不能立刻改正的,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定期对整改情况督促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县检察院没有发生违反执法规范和办案规定的问题,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年来,县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十四届六次会议决议,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17余人次。
各位代表,裕民县检察工作的进步发展,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致以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与打击、教育疏导两手都要硬的要求、与更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平衡和充分有效;三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理念、专业素养、群众工作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四是检察科技含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地委(扩大)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牢牢把握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扎实开展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切实为建设和谐平安裕民努力奋斗。
略…………
二是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形势、新机遇,切实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保障改革发展。
三是着力保障民生民利。牢固树立以民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对于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重点监督。
四是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继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继续推进打击行贿犯罪、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工作。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五是着力加强诉讼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重点强化对诉讼活动中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六是着力推进检察改革。认真按照县委、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立足实际,继续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及深化检务公开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七是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检要求,始终紧盯执法办案突出问题,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着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八是着力做好接受监督工作。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县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完善办理议案、提案和建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我们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更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在新的一年,以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实干作风,切实把依法治县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切实把工作和力量凝聚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为全面推进生态法治幸福裕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