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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30日在裕民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裕民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司元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一)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1件29人,本院公诉部门移送建议逮捕案件1件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9件26人,不批准逮捕3件4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38件7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4件70人,移送分院起诉1件1人,作不起诉决定的1件1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件4人,出庭支持公诉34件70人,保持了案件审结率100%,有罪判决率100%,定性准确率100%,出庭成功率100%。

  (二)依法维护经济秩序,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在工程招标、评标过程中,我们始终参与进行了全方位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参与制定《评标工作纪律》、《评标程序及办法》等,派出专人参加了裕民县2014年农村公路招标会,对标的的制作进行严格监督,未发现标的失泄密现象,评标过程中没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三)深入开展群众工作,依法保障民生保护民利

  一是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基层和谐稳定提供正能量。一年来,我院帮助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村对村委会大院进行了绿化、硬化,绿化、硬化面积近1200平方米,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文化场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了吉也克齐村村民吃水难的问题;帮助解决了吉也克齐村的机动地公开招标的问题,公开招标土地800亩,增加收入36万元,比上年增长20万元。

  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平台。每月6日和26日党组书记、检察长轮流到察汗托海牧场开展信访接待日活动。2014年接访24次,记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向县委汇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达到了涉检信访工作“零”容忍,确保“零”上访的目标。

  三是深化检务公开,倾听群众心声。为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拓宽了公开渠道,结合全国开展的“举报法制宣传周”活动,在县城繁华地段挂牌设点,悬挂横幅标语,发放了检察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26人次。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网络媒体、检务公开栏和检察信息等方式,倾听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回应群众要求,积极改进工作。

  二、强化公平正义,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

  (一)认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2014年,通过积极摸排线索,受理初查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3件,其中1件立案侦查,其余2件初查后作不立案处理,地区检察分院交办立案侦查案件1件。二是坚持惩防并举,积极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制“六进”活动,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法律知识的宣讲,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在开展廉政教育基地警示预防活动中,地区及我县党员干部5200人参观了我院的廉政教育基地,深刻揭示了职务犯罪给国家、社会及犯罪者家庭造成的危害,警示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二)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通过召开联系会议、疑难案件讨论、适时介入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等形式全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全年共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2件,改变侦查机关定性3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件。全年共适时介入重大刑事案件11件19人,开展了有效的引导侦查和规范侦查活动。深入校园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2014年我院干警2次走进校园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减少了青少年犯罪。办理案件注重促进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有利促进社会和谐,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三)认真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切实维护控告人、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扎实开展文明接待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阅批群众来信制和首办责任制等多项制度,努力把问题解决在第一次接访过程中。2014年,共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来信来访41件49人次,其中受理举报案件线索18件18人,不服民事行政裁判申诉5件5人,其他18件26人。对所有来信来访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围绕检察工作主题,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新成果

  坚持一手抓维权,一手抓息诉,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14年,民行科共受理各类申请法律监督案件5件8人,息诉和解5件8人,办理上级院交办案件6件18人;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利益”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点11个,制作宣传展板6块,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接受法律宣传2万余人次,接待法律咨询28人次。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作用。在加强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超期羁押、脱管漏管等问题的专项工作检查力度的同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强化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检察诉讼环节和监管场所均未发生被监管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和超期羁押事故。

  四、强化自身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14年5月29日,我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政协等部门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实地参观检察文化建设、廉政教育基地和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本院检察工作、检风检纪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检察机关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全面提升我院的检察形象。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每季度举行一次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并结合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学习不断加强了对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能力,从而强化了对检察人员非公务活动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力度。

  五、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紧紧围绕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扎实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充分认识到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于作风建设,是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作风是一次大检修、大扫除。在教育活动中我们真正与群众交心谈心、交朋友,敢于揭短亮丑,敢于直面缺点,找到了自身在政治上不够坚强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整改的方向和重点,作风有了明显改善,作风上更勤政,感情上更亲民了;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理解更深了,沟通更顺了,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增强。

  干警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2014年,我院共有17余人次分别参加了地区、自治区、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定期召开疑难复杂案例研讨会,促进干警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共组织观摩庭1次,考核庭2次,开展了“书记员实战技巧大赛”、“模拟法庭”等岗位大练兵活动,不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了“向张飚同志学习”、以“奉献”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爱院如家、树立主人翁思想”大讨论和“迎七一”重温入党誓词等文化活动。

  检察理论研究、检察信息、检察宣传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院干警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被《新疆检察》、《伊犁检察》、《塔城检察》等检察刊物采用7篇。撰写的54篇简报,被新疆党建网、小白杨网、地区平安网、县政府网等网站媒体采用22篇。

  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风党纪条例、政纪条例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加深了全院干警对开展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党组成员与科室局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局),“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坚持“一案三卡”制度(《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我们还两次组织干警进行廉政教育测试,观看廉政教育影片,通过警示教育,加强了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三是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县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疆、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裕民县经济社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略……,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在执法办案中,不仅要保证案件依法正确处理,而且主动向化解矛盾延伸,防止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和当事人反映的合理诉求,保护群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影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全面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根据新形势下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促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力争更好地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认真贯彻党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中作用,进一步突出办案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严肃查办涉农涉牧职务犯罪、依法查办破坏农村稳定、危害农牧业发展、侵害农牧民权益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等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深化举报线索评估、研判和管理。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

  三、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为抓手,狠抓作风建设,全面推进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建工作推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教育和管理。加大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选派干警到锦州市检察院参加专项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学习成果交流、观点交换,达到知识共享、全体受益的良好效果。选派精兵强将组成工作队,扎实做好第二批“访民情、聚民心、惠民生”活动各项工作,扎扎实实为民办好事做实事。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四、进一步整治规范司法行为,牢固树立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自今年1月起将用一年时间,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重点围绕职务犯罪查办、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预防等部门和环节。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存在的对规范司法认识不足、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规定不严格、对人权保障重视不够、不能做到严格执法、检察业绩观发生偏移、违反办案纪律、用检察权为己谋私利、检务公开进展不快、业务能力不适应办案需要等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将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将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将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将进一步提升。

  五、深化检察改革,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化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健全对刑事立案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建立公安机关反馈通知立案案件侦查情况的机制,建立排除非法证据制度,规范和完善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依法取证的范围和程序,健全对侦查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建议更换办案人和纠正违法的程序,严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刑事审判监督制度,规范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纠正违法、建议更换办案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措施的适用程序;规范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纠正违法、建议更换办案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政府的有力支持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正确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建设生态法治幸福裕民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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