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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3-0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8日在裕民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裕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念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年工作回顾
201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县委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服务服从于县委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继续深入推进“五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全力维护裕民的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立足检察工作本职,加强与公安和法院的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起诉职责,以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2012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4件26人,依法审查批准逮捕24件26人,未出现错捕、漏捕和国家赔偿案件,结案率为100%;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件49人,提起公诉34件48人,移送地区检察分院起诉2件2人;出庭公诉33件47人,未出现错诉、漏诉和国家赔偿案件,提起公诉案件保持了案件审结率、有罪判决率、定性准确率、出庭成功率四个100%。在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自觉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与反腐廉政建设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不断完善检察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全程参与了县、乡道路改造等重点工程招投标、质量隐患的监督工作,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拓展预防犯罪工作领域,主动与锦州援建项目指挥部联系和配合,确保了援疆建设项目资金安全、无国有资产流失、无质量安全隐患、无职务犯罪发生。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通过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分析,采取检察建议的方式,敦促相关单位和行业完善管理制度,有效预防杜绝职务犯罪发生。
3、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诉讼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所在。一年来,我院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积极探索创新诉讼监督模式,有效提高诉讼监督效果,逐步实现诉讼监督工作从单一向协作、由被动到主动、从事后向事前、由静态到动态的转变,检察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刑事诉讼监督更加扎实:通过建立完善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联席工作会议制度,不断拓宽刑事诉讼监督领域,把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向捕前阶段前移,坚持重特大案件、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审判诉讼的监督坚持做到实体程序并重,发挥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作用,有效预防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无罪乱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重实体轻程序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民行检察监督更加到位:坚持一手抓维权,一手抓息诉,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12年,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9件,立案审查9件,提请建议上级检察机关抗诉3件,提请抗诉准确率达到100%;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促成息诉和解2件,通过释法解惑服判息诉2件,申诉人主动放弃申诉2件,实现息诉罢访。为了更好的实现民行检察监督工作与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工作的互动衔接,与县法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案件跟踪监督参加诉讼活动的办法(试行)》,使民行检察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刑罚执行监督更加有效: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推进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加强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超期羁押、脱管漏管等问题的专项工作检查力度的同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强化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积极为释放人员重新进入社会做心理辅导、帮助联系就业渠道,在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检察诉讼环节和监管场所均未发生被监管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和超期羁押事故。
——控告申诉工作更加规范: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扎实开展文明接待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继续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阅批群众来信制和首办责任制等多项制度,努力把问题解决在第一次接访过程中。全年共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来信来访10件23人次,对所有来信来访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没有发生 “进京”、“进乌”涉检上访事件。
——内外监督工作更加具体: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监督的同时,还聘请了人大、政法等部门31名检风检纪义务监督员,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派发《廉政提醒卡》,强化干警的自身执法监督。严格实行个案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2012年提起公诉的33个案件和随机抽取的7件历年来不捕、不诉案件,指定专人逐一进行评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通过有效的内、外监督,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廉洁公正执法
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院党组成员站在讲政治、识大局的高度,把心思和精力都放在工作上,坚持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上下功夫,认真执行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确保院内各项工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努力把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
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通过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政法机关要做党的“刀把子”教育实践活动,全体干警的共产主义信念更加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对“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认识更加清晰透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得到显著提高。执法不够规范、个别案件质量不高、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得到自觉纠正。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全院干警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以《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检纪检规、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有效提高干警廉洁从检的自觉性;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建立执法廉政档案和“一案三卡”等制度,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强化监督,确保扣押冻结款物和干警的办案安全;加强对日常工作的考勤、检查,强化纪律作风和工作秩序管理,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加强对干警业内外活动的监督,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风貌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针对我县案件数量少、类型少、案情相对简单这一特点,通过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其他岗位练兵等活动,有效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全力支持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和党委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使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业务知识水平和执法监督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鼓励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2012年又有1名干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重视检察文化建设,编印了具有裕民检察文化特色《裕民检察》一期。
三、以检务保障现代化为重点,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我院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部门争取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把“科技强检”的理念渗透到检务保障建设的各个方面。为了满足自侦案件办案需求,按照区检院的新要求、新标准,建立了办案工作区,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确保了办案工作安全。利用有限的资金将办公楼内、外进行了亮化、美化装修,将裕民检察良好精神风貌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目前,我院拥有办公、办案台式电脑30台、笔记本电脑30台、打印机28台,局域网布点30个,建立了局域网和语音系统专线,为实现现代化办公、办案打下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为全面实现裕民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广泛监督和支持配合。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一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裕民检察工作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二是攻坚克难、侦破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触角还需进一步向外延伸;三是从深层次分析、把握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还有待强化提升;四是基础设施建设尚未达到基层院 “两房”建设标准,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遵循检察工作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通过认真研究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重点
2013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服务经济发展、关注民生为目的,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大局工作。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谋划服务大局的思路,在围绕服务上下功夫,在促进发展上见成效。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不断扩大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途径,深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通过开展送法到机关、送法赴乡村、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加大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工作力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裕民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暴力恐怖犯罪放在各项检察工作首位,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既要保证案件依法正确处理,还要向着化解矛盾方向延伸,防止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进一步拓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面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把影响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解决在源头。
三是加强党的组织和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继续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以党建工作推动队伍建设,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内部监督机制建设,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大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四是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强化检察权的运行监督,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党的要求,符合司法规律,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描绘了一幅宏伟壮丽的蓝图,边陲裕民迎来了加快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机遇,面对人民的重托、历史的使命,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创新的工作,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为裕民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谱写出新的乐章,为裕民的美好明天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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