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相衔接的全面救助格局,保障所有面临困难的群众均能得到关注,最大程度依法得到救助帮扶。2月22日,裕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裕民县民政局、教育科学和技术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医疗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7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健全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双向衔接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和沟通。

会上,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王岩介绍了近年来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结合工作实践中发现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之间缺乏相互兼容的救助程序、救助范围,参与救助的主体单一,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须遵循辅助性救助原则,强调“因案致贫”因素,适用范围有限,难以满足被救助对象多元化救助需求等问题作了详细说明。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针对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信息反馈、线索移交、事中事后核查、协同救助、宣传引导等工作方面达成了共识,力争通过多元化帮扶手段,促进救助工作深入推进,帮助贫困受助人摆脱困境,为切实提升救助水平提供重要保障。

裕民县民政局表示,将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巩固拓展民政领域多元化救助体系的有效衔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效能,精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裕民县乡村振兴局表示,将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与各单位做好联系沟通及救助线索移交工作,积极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

裕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立满表示,检察机关将积极推动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主动加强与各单位沟通联系,采取“滴灌式”精准救助和“输血+造血”综合救助模式,物质救助和心理抚慰相结合、一次性救助与长期救助相结合,助推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多元立体化救助体系,切实帮助解决申请人生活困难。

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都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党和政府民生关怀的良策,也是体现人民司法温度的善举。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将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工作与社会救助工作的有机结合,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更好地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工作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