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办案,裕民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现将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10-12月,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件,其他人员填报5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记录报告事项绝大多数为正常过问了解。记录报告中,被记录人向检察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反映检察履职问题、督促依法公正办案8件。二是被记录人员主要来自系统外部。
下一步,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原则,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定期公布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三个规定”的威力,推动检察人员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